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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研究生导师信息录入及更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4 编辑: 浏览次数: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6-3-24 9:37:24 字号:   

各公司产品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以导师负责制为主体的公司产品模式,维持良好的教学和科研秩序,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对研究生导师信息录入及更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信息录入

  新入学研究生须在报到后15天内将本人指导教师代码(教师工作证号)录入“jn江南体育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二、导师更换

  (一)更换原则

  1.研究生导师更换原则上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

  2.拟转导师应在申请人修读专业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

  3.拟转导师在申请人被录取当年应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二)申请条件

  1.原导师退休或调离。

  2.原导师不再具备指导资格。

  3.原导师由于身体等方面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研究生。

  4.由学校或公司产品单位决定必须更换导师的情况。

  (三)更换时间

  两年制研究生导师更换时间为至迟第2学期末,三年制研究生导师更换时间为至迟第3学期末。

  (四)操作流程

  1.申请人网上(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公司产品)下载并填写“jn江南体育研究生导师更换申请表”,申请人、经办人(一般为申请人所在公司产品单位研究生秘书)签字,原导师、拟转导师、导师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及公司产品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意见(相关人员无法签字的,需提供相关事务往来邮件、聊天记录等),加盖公章后,报公司产品处。

  2.超过更换时限申请导师更换的,须附带本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3.公司产品处每月月底进行导师更换操作。

  (五)其它事项

  1.新入学研究生第1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