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内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学校2016年元旦和寒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
2016年1月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寒假
(一)放假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3月6日放寒假,3月7日正常上班。
(二)校部机关和各学院(中心、所)行政人员1月18-20日(星期一至星期三)和3月4-6日(星期五至星期日)上班,请做好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