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综治字(2015)8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巩固校园“夏季攻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结合学校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省政府统一部署,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夏季攻坚”成果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严格网格监管、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重点
本次整治活动的重点是人员集中场所、实验室、危险品和毒麻品存放场所、附属临床医院、中小学、幼儿园、商业网点、员工宿舍、员工食堂、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教学楼、公共用楼、职工专家公寓以及学校投资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构建情况。
(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发办[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督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四)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专项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整治: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和《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紧急通知》(见附件)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内容的落实。
(二)校车安全整治: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规定,着重检查校车各种制度落实及员工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严禁校车带病上路、超载等违规违章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管理部门要以预防坍塌、火灾、高空坠物、起重机械事故为重点,严格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各项安全法规,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老年活动中心、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生产经营场所和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要认真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设备良好。
(五)食品卫生安全整治:相关部门要严格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从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和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预防传染性疾病应急机制,及时隔离、切断传染源,杜绝传染性疾病在校园内的扩大和蔓延。
(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校内各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把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身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9月21日——11月22日)
校内各单位要认真总结 “夏季攻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制定“秋冬会战”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举一反三,查找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监管工作漏洞,确保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措施有力、责任和整治活动的落实。
(二)集中检查阶段(11月23日——12月7日)
集团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校内各单位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检查整治内容落到实处。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8日——12月15日)
校内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检查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尤其要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行为是否做到彻底整改和纠正,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秋冬会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切实巩固和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工作成果。
五、信息报送
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中心校区商贸楼2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aowc@jlu.edu.cn。联系人:马初,电话:85168201。
jn江南体育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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