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产品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已对公司2014年参保研究生进行了缴费核定,并对新参保员工照片做了重新编号处理(见附件1)。请各单位下载由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供的照片版位图(见附件2),统一收集新参保员工照片粘贴到版位图中(1寸免冠彩照,建议使用双面胶)。照片务必按附件1中的序号依次粘贴,并在下方填写指定序号。制作好的照片版位图请于10月10日(周五)前报送研究生管理处。续保员工不参加此次照片版位图粘贴、医保卡的制作。
另,根据长人社【2014】55号(附件3)文件精神,自2014年9月1日起,在长老员工参保缴费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至每人每年40元,待遇随之相应提高,即每人每年额度提高到20万,另外还有大额补助。现需2014年之前参保并在保的研究生按剩余参保时间每人每年补交5元差额。例如,2013年参保3年的研究生,剩余参保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需缴纳2年差额,共计10元。请各培养单位按上述标准统一收取相关研究生保费差额,并将所收款项汇至以下账户,并于10月15日之前将汇款凭证及《研究生医保补差信息汇总表》(附件4,纸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管理处。
汇款银行:吉林银行
银行账号:6231310101001274162
账户姓名:王开宇
医保工作关系到每位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培养单位务必按通知要求,准确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85166341
有关研究生医保政策问题,请咨询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1932999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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