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3〕110号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局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公司2013—2014年度退役士兵考入公司学费资助工作,使国家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服兵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公司的本、专科员工及研究生。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1.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2.员工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分学年度申请和报送。
三、所需申报材料:
1.退役证明复印件(A4纸一式二份)。
2.《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详见附件。
四、工作说明
1.公司在校生凡退役一年以上以及2013年新考入公司的退役士兵均可申请享受学费资助。
2.本次申报只针对服义务兵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公司员工,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等其他类型员工不享受该政策资助。
3.符合条件员工应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且员工在申请学年应为在校生。
4.退役士兵的学费资助政策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因此,只资助2011年秋季学期之后的学费。如:员工2010年考入公司,符合资助条件,固资助该生大二及以后学年的学费。
请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员工,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员工工作部员工资助管理中心(中心校区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21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zxdk@jlu.edu.cn。
联系人:姜宇航
联系电话:85168012
员工工作部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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