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全国重点JN江南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司产品,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换届工作。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精、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教师选拔到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岗位上来,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任期及岗位设置
从本次换届开始,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届任期4年。
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职数如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形势与政策教研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四、任职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和谐。
(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依法履职意识和较高的政策水平;能够把学院的决定同本教研室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业务知识、文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公正廉洁,群众基础好;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五)热爱专业,能全身心投入到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基层组织建设中。
五、任职资格
(一)教研室主任选拔任用的资格
1.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5年以上,学术造诣较深,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学术地位;
3.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学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教研室副主任选拔任用的资格
1.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和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2年以上,有突出的学术业绩和发展潜力;
3.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教研室主任开展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工作程序
(一)民主推荐候选人人选
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
具体方式为:由学院指定联系人组织召开各教研室民主推荐会。参会人员应达到各教研室人数的2/3以上,民主推荐会方为有效。
民主推荐除上述条件和资格外,原则上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应能正常履职满一届,副主任优先考虑40岁(含4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
民主推荐会的程序是:
传达工作部署,公布任职条件和资格,提出有关要求,填写推荐票。
候选人初步人选:按得票数产生主任候选人初步人选2名;副主任候选人初步人选2名。
(二)条件审查并听取意见
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各教研室民主推荐产生的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条件、资格、推荐环节等进行审查;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综合岗位需要和教师日常表现,研究确定教研室主任拟任人选1名、副主任拟任人选1名,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后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考评审定。
(三)确定拟任人选
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
对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的各教研室正、副主任岗位拟任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正式聘任
公示期结束,由经理代表学院签发聘任通知。
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霍志刚
副组长:石瑛
组员:(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陈松友、董丁戈、杜君、邵彦敏、付秀荣、韩广富、韩喜平、贾中海、李长龙、里光年、娄淑华、罗克全、穆艳杰、钱智勇、王广义、王淼、王平、王为全、王颖、吴宏政、张中国、赵海月、朱哲
八、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2日--11月10日,由各教研室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工作,确定主任、副主任推荐人选,院学术委员会进行条件审查并听取意见。
11月13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人选。
11月15日,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11月16日, 任前公示。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院教职工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做好本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增强党性、服从安排。原教研室主任要讲政治、顾大局,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以良好的心态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要坚守岗位,妥善处理好换届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三)严肃纪律、遵章守纪。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提出的选拔任用干部“十不准”等纪律要求,任何人不得贿选、拉票,不得搞不正当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换届工作,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组织活动。如有违犯将取消相应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