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知
位置: 首页 > 公司通知 > 正文

【转】关于举办jn江南体育第六届教职工羽毛球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7 编辑: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jn江南体育第六届教职工羽毛球赛的通知
提交部门:工会   提交时间:2013-4-11 10:59:49 字号:   

各基层工会:

    为了丰富、活跃教职工体育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提升羽毛球运动水平,增强教职工凝聚力。校工会决定举办jn江南体育第六届教职工羽毛球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3年5月3、4、5日(3号下午1点, 4、5号上午8点开始比赛)

    二、比赛地点:中心校区体育馆。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可由电子信箱和传真方式报名

        截止时间:4月17日

    四、召开领队会时间:4月23日上午9点(中心校区620会议室)。

    五、竞赛项目:设男子、女子团体甲组,男子、女子团体乙组四个项目。单项比赛计划于秋季学期举行。

    六、报名办法:

    1.组队以分工会为单位,各单位可以组织两个以上代表队参加比赛,鼓励更多羽毛球爱好者参与文体活动。

    2.本分工会人数较少不能单独组队,可以联合外单位组织一个代表队,限两个单位以内。一个分工会已经独立组队或联合组队,不能再联合组织另一只球队。鼓励分工会独立组队,以带动更多教职工加入羽毛球健身活动和推动本单位文化体育活动的群众性普及开展;随着羽毛球运动的广泛开展和举办赛事的逐步成熟,将会考虑联合球队比赛成绩单独排名,或欢迎参赛但不计算成绩。

    3.体育学院可以分校区或教研部组队,一个校区或教研部可以组织两个以上代表队;跨校区工作人员可以在原校区或现工作教研部内部组队。为全面推动普及羽毛球运动和带动提高学校羽毛球水平,协会建议体育学院尽量均衡组队、避免强强联合。

    4.本学期工作关系变动人员可以在原单位或新单位组队参赛,均不按新球队和联合球队计算。

    5.参赛队的组成为:领队1人,教练1人(教练须由队员兼任),男运动员最少报5人、最多报7人,女运动员最少报4人、最多报6人。队员少于最少报名人数,不能参加团体比赛。

    6.参赛队员需携带并出示学校工作证。

    七、分组办法:

    1.比赛分甲、乙两个组别分别进行比赛,男团甲组名额12个,女团甲组名额8个。

    2.上届男团甲组前八名、乙组前四名,女团甲组前六名、乙组前两名为甲组,其他为乙组。如甲组空出名额,按名次增补,乙组不设控制名额。本届比赛甲组最后两名代表队下届比赛降到乙组;乙组第一、二名代表队下届比赛晋升甲组。

    3.原甲组球队,单位内部队员调整,保留甲组资格。

    4.原甲组球队分开组队,仅保留一支球队在甲组。先由双方协商确定甲组球队,向组委会申请;如双方协商未定,由组委会在领队会上抽签决定。

    5.以下几种情况均须在乙组参赛:原甲组球队与其他单位新联合的、原甲组球队有一届不能参加比赛隔一届再参赛的、新组建代表队的球队。

    八、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均采用三场两胜制。第一阶段分小组循环,须打满三场;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三场两胜即胜出,决出名次。

    2.男团、女团队员均不准兼项。男团比赛出场顺序为:双打、双打、单打;女团比赛出场顺序为:单打、双打、单打。

    3.记分方法为各阶段每单场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第一阶段分小组单循环赛,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若14分平后须净胜两分或先到21分的一方获胜。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若20分平后须净胜两分或先到30分的一方获胜。

    4.参赛队须遵守比赛时间、场序,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超过比赛指定时间将取消比赛资格。每场比赛开始前,双方报名参加三场比赛的队员均须到场,裁判员和双方队员确认后,开始比赛。组委会有权根据赛场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场次和时间,请各赛队给予支持。

    5.比赛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九、抽签分组:

    1.根据上届比赛成绩设立种子队。甲组降到乙组球队为乙组种子队。

    2.第一阶段小组比赛同一组别中,如有两支及以上同一单位代表队则先抽入不同的比赛区,其它情况不予考虑,按报名先后进行抽签。

    3.抽签在赛会组委会领队会上公开进行。

 

    联系人:刘晓晶  85168803   13578763198

    羽协联系人:张俊峰85168278  13331778928

    报名信箱:liuxd@jlu.edu.cn

 

    附件:jn江南体育第六届教职工羽毛球赛报名表

 

                                                                     校 工 会

                                                                   2013年4月11日